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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发布公告:已全面恢复正常门诊 住院诊疗

2020-03-19 09:39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已全面恢复正常门诊、住院诊疗工作。现将疫情期间患者就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除口腔医疗服务因政策要求有序放开外,其他诊疗科目均已正常开诊。广大患者可放心安全就医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治疗,避免病情贻误。

  二、医院继续实行实名制就诊。患者挂号就诊时,务必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预约和就诊时,要使用患者本人身份信息,并主动说明近期有无外出,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及近期身体状况。

  三、严禁违规接诊发热患者。未设发热(初筛)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民营医院等)仍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和有明确肺炎症状的病人。上述医疗机构接诊必须严格按照预检分诊流程,及时引导发热病人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四、全面加强特殊场所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静脉输液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预防接种室、高压氧舱、NICU、医养结合病区、康复与临终关怀病区等特殊场所和精神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特殊单位的管理管控,落实相关防控举措,严密防范疫情的传播。

  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和家属在进入医院时务必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距离,尽量减少在人员密集区域停留;自觉配合各入口、诊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院区定时、全面进行消杀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六、安全有序就医。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医院实行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在此过程中,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不便,敬请各位就诊患者及家属予以谅解。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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