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首页>新闻推荐

国家药监局:2026年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血压计

2020-10-20 10:31 来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广电概况 | 机关党建 | 领导班子 | 工作动态 | 主持人介绍

Copyright 2008-2020 唐山广电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312018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3-3-2-0008 冀ICP备17030083号

举报邮箱:tssvcn@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2812022

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