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调包快递牟利 夫妻双双获罪

2022-04-25 11:35 编辑:李磊来源:河北法制报

被告人李某某和闫某某系夫妻关系。自2020年12月起,李某某多次使用他人手机注册的账号,从网上购买高端手机及其他物品,并约定通过快递寄送,货到付款。在收货时,闫某某负责与快递员交谈,李某某趁机将包裹中物品调包,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运费。卖家因迟迟没有收到货款要求快递公司退货,随后发现物品已被调包。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短短两个月间,李某某和闫某某通过相同的手段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十余万元。鸡泽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鸡泽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盗窃罪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李某某和闫某某夫妻二人所犯罪究竟是诈骗罪还是盗窃罪?检察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李某某虽有冒用他人账号、虚构收货信息的行为,但并不会实际影响物品的发货和收寄,并不必然导致卖家的物品被调包。而本案的核心情节在于,李某某在收货时以秘密手段将包裹内的物品偷偷置换并据为己有,其行为更符合“秘密窃取”的犯罪特征,因此适用盗窃罪更为准确。

检察官提醒快递小哥,遇有签收包裹后短暂离开自己视线,后又以种种理由退回货物的情况,一定要仔细检查有无异常,以防不法分子借机调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奉劝个别贪心之人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否则势必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唐国伟)

责任编辑:赵少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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