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公告

2024-05-13 14:20 编辑:王舒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河北省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公告(一)——考生须知

特别提示:考生须认真遵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点河北科技大学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试当日,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须使用白色A4纸清晰打印,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考生参加考试时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按违规处理。

2.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须上、下午按考点要求分别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每科考试开考前60分钟开始核验考生身份,入场未验证者,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未通过身份验证和安检者不得入场。

特别提醒: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考试封闭区域外指定位置存放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用品。考生在考试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全部成绩,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须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还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严禁携带: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和照相、扫描等设备)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将规定之外物品带至座位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4.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监考员随即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迟到考生责任自负。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5.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入场和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

6.考场内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考试期间全程录像,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等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对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3年报考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9月发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

8.考生考前须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hebeea.edu.cn)、微信公众号(hbsksy)和考点河北科技大学网站(yjsxy.web.hebust.edu.cn),提前了解考点的核验工作流程、考场所在位置、考生守则等相关事项。

河北省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公告(二)——考生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须在考前了解考场位置、验证入场、考试时间等注意事项。

3.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4.考生须使用激光打印机在A4纸上打印准考证,并不得污损条形码;须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验证通过后入场参加考试。

5.入场验证时,考生须按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验证过程中,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得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如验证不能通过,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场指令将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播放,考生须在此之前完成入场。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考生须按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粘贴条形码。

9.正式答题前,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10.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1.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2.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

13.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

14.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15.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要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考试,但须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照《违规处理告知书》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16.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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