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调整启用!

2024-05-17 09:39 编辑:王舒来源:唐山交警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5月22日起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1.调整启用南新道复兴路南向北2;南新道荷花坑南口东向西1;南新道吉祥路东向西1、西向东1;南新道解放路东向西1、东向西2;南新道农研路东向西1、东向西2;南湖大道国际五金城西1;南湖大道荷花南路北向南、东向西;新华道棉纺路东向西;新华道滨河路东向西;胜利路复兴路北向南、南向北;胜利路文化南北街东向西;复兴路吉祥路北向南1、北向南2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2.调整启用南湖大道复兴路(非机动车)东向西;南新道复兴路南向北;南湖大道复兴路南向北固定式公路卡口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

3.调整启用吉祥路复兴路东向西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7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违法代码1018)。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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