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调整启用!

2024-05-21 10:38 编辑:丛志勤来源:唐山交警微信公众号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4年5月27日调整启用以下路口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建设北路龙华道东2向西: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 162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待限号后启用);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龙华道开三路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待限号后启用);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大庆道学院路南向北: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待限号后启用)。

建设北路(长宁道-丰源道)路段2: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大学道唐山学院门前人行横道西向东、大学道唐山学院门前人行横道东向西、龙泽路龙富南道150米斑马线南向北、龙泽路龙富南道150米斑马线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有: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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