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调整启用!

2024-06-19 16:04 编辑:邸宏达来源: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拟于2024年6月25日调整启用以下违停设备、测速设备、闯红灯设备和卡口设备:

沿海公路S364省道(G228国道)200公里处南堡收费站 收费站东侧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遵曹公路12公里+700米 东向西1

遵曹公路12公里+700米 东向西2

遵曹公路12公里+700米 西向东1

遵曹公路12公里+700米 西向东2

遵曹公路16公里+650米 西向东1

超速行驶

唐曹高速S41省道 41公里300米 东向西2

唐曹高速S41省道 41公里300米 西向东2

唐曹高速S41省道 26公里650米处 西向东1

唐曹高速S41省道 26公里650米处 西向东2

唐曹高速S41省道 26公里650米处 东向西1

唐曹高速S41省道 26公里650米处 东向西2

滦海公路K46公里处(绿硕农业) 北向南

滦海公路K46公里处(绿硕农业) 南向北

唐海线29公里250米处丰南交界 东向西

超速行驶

新城大道与唐曹高速连接线 北向南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大通路与兴海大街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西环路与唐曹高速连接线 北向南

西环路与唐曹高速连接线 南向北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新城大道与唐曹高速湿地连接线南行180米处(湿地东环路)北向南反向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共兴路与华安道 东向西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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